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十大酷刑」奪命 賠420萬…無期徒刑撤銷改判14年

劉男等人在七期豪宅對許姓助理施以「十大酷刑」活活虐死他,一審國民法庭判劉無期徒刑,劉事後賠償被害家屬420萬元調解成立,二審撤銷改判14年。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七期豪宅前年發生虐殺案,劉姓男子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財務糾紛,和3名同夥持榔頭猛敲生殖器、老虎鉗拔牙等「十大酷刑」活活虐死他,台中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劉無期徒刑;上訴後劉賠償被害家屬420萬元調解成立,台中高分院二審撤銷改判他14年,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劉姓主嫌(32歲)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債務糾紛,2024年10月18日在七期豪宅與劉姓友人(37歲)、石姓員工(19歲)及林姓少年(少年法庭審理)拿球棒、榔頭及尖刀攻擊,朝傷口淋烈酒、潑辣椒醬,更持老虎鉗拔牙虐死許。

台中地院一審國民法庭時,法醫證稱剖開許男遺體血液上浮著一層油,其案例少見,認定是傷及皮下脂肪,釀極嚴重肺脂肪栓塞等因致死。

劉姓主嫌、劉男及石男證詞不一、相互推卸,還辯稱有替許CPR,但檢方根據劉手機對話,他曾向傳播小姐稱「弟弟被打很慘,門牙被拔光、四肢都打斷了」、「我在請他全身傷口吃辣椒醬」,還說「不想太早玩死他。」

檢方發現,劉等凌虐時還長時間錄影取樂,畫面顯示劉等人用吸塵器捅許的嘴再猛吸、刀割身體後淋威士忌,檢方認為其等施以「十大酷刑」把許虐到全身62道傷勢、體無完膚,直至「死透了」才叫救護,直言根本是把生命當成折磨的容器,視許如待宰牲畜,長時間以虐取樂,泯滅人性。

公訴檢察官提示一段錄影,拍下許眾人以榔頭狠敲膝蓋,痛到聲聲大喊「救命!」但劉等仍不停手,檢方痛斥,劉等犯後清理現場、串滅證,還製造假證據,手段惡劣至極,劉稱要「抄佛經」無非是算計減刑的廉價手段,對劉求處無期徒刑,其餘2人求12年6月至14年3月。

台中地院一審國民法庭認為,劉姓主嫌凌虐手段最多、最殘忍,釀許遭受長時間折磨死亡,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姓同夥參與程度雖較少,但未於第一時間認罪,石男未滿20歲,受雇劉姓主嫌聽命行事,但和許無冤無仇,下手卻甚重,各判13年6月、12年。

台中高分院二審期間,劉自稱不是「凶殘暴戾之人」因情緒失控鑄成大錯,已和被害家屬以420萬元調解;劉姓同夥說,他僅參與整體犯行一半,已賠償被害家屬6萬元調解。吳男則說,自己在單親家庭長大,已賠償被害家屬6萬元調解。

二審查,劉等3人均和被害家屬調解成立、給付賠償金,犯後態度有所改善,認為3人上訴有理由,撤銷改判劉姓主嫌14年、褫奪公權8年,劉姓同夥、石男各判12年、10年6月。

2026/06/17 08:1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5710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