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服藥後沉睡遭色男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高雄一場酒局,竟從「陪同送醫」急轉成性侵惡夢!小花(化名)去年5月間與一群友人在酒店飲酒,小花因喝太快出現過度換氣、心悸,其中一名酒友小建(化名)好心陪同送急診治療;未料之後他載著小花回住處,見她藥後熟睡、無力抗拒,竟趁機侵犯得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1年9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花與小建等一夥人於去年5月7日凌晨1時許,在高雄一間酒店喝酒。席間小花疑因飲酒過快身體不適,出現過度換氣、心悸等症狀,小建隨即陪她前往附近醫院掛急診,出院後小建先帶小花返回酒店,直到上午6時30分許,再騎機車載她前往自己住處休息。
原本看似照顧身體不適的友人,卻在小花最脆弱時踩破界線。法院認定,當天中午12時許,小建見小花因服藥後陷入熟睡、處於不能抗拒狀態,對其進行性交行為得逞,小花事後提告,警方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起訴後由法院審理。
儘管小建當庭坦承犯行,但法官痛批,小建是心智健全成年人,理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卻為滿足私慾,趁小花酒後服藥熟睡、不能抗拒時侵犯對方,漠視其身心感受,對其造成相當傷害,行為實屬可議。
不過法院考量,小建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小花以新台幣15萬元達成調解,已賠償完畢、取得諒解;另小建沒有前科,年紀尚輕、仍在就學,與隨機或惡性重大慣犯有別,若直接判處法定最低刑3年,有情輕法重之虞,因此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
高雄地院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小建有期徒刑1年9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2026/06/04 20: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431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