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直播嗨喊「潮吹了」!小王慫恿人妻離婚挨告 法官判賠35萬

高雄一名人妻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男網友,兩人不但多次相約開房激戰,男方還囂張開直播大談「第一次那天就潮吹了」、「我們能不能愛愛24小時」等鹹濕內容,甚至慫恿人妻「乾脆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一名人夫綠光罩頂!他的妻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男網友,兩人不但多次相約開房激戰,男方還囂張開直播大談「第一次那天就潮吹了」、「我們能不能愛愛24小時」等鹹濕內容,甚至慫恿人妻「乾脆離婚」。綠帽夫氣炸提告,近日判決出爐,這名小王要付出的代價也跟著曝光。

判決指出,原告A男與妻子於112年7月31日結婚,不料妻子隔年在交友軟體REALITY上認識了被告B男。儘管B男明知對方是人妻,卻仍在LINE對話中瘋狂示愛,包括「我想妳了」、「我是隨著時間越來越喜歡妳,不減反增,貓是毒品吧」、「我想要佔據妳的一切」,甚至大膽表示「初四送妳回去,然後初五妳跟妳爸討論好,隔天可以直接提離婚」,慫恿人妻拋棄元配。

誇張的是,B男不只用嘴說說,更付諸行動。113年12月25日及114年1月13日,他兩度約人妻到高雄的汽車旅館「開房間」,並實際發生性行為。事後B男還在直播中高調炫耀戰績,大聊「第一次那天就潮吹了」、「我們能不能愛愛24小時」,更譏諷綠帽夫,行徑極為囂張。

法庭上,B男否認一切,辯稱對話紀錄並非他所為,也否認照片中的男子是他,更主張法律上根本沒有「配偶權」這種東西,試圖卸責。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發現LINE暱稱的生日與B男完全相同,且對話中提到的「比比」(人夫)、「哭哭」(B男前女友)、「貓」(人妻)等綽號,與直播內容及證人證詞均相符,認定B男就是小王本人無誤。

法官審酌,B男僅高中畢業,從事計時工作,月薪僅1萬多元,名下只有一輛車,113年度申報所得約22萬元,經濟狀況不佳。不過,B男不僅與人妻發生性行為,還慫恿對方離婚,甚至在直播中以誇張言詞羞辱人夫,犯後毫無悔意。

雖然B男辯稱人妻曾說「老公是我的憂鬱來源」、「他在我就特別想死」,主張婚姻早有破綻、人夫與有過失,但法官認為人妻的憂鬱症發言與感情狀況無關,且B男是故意侵權,不符合減輕賠償的要件。

全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B男的行為已嚴重破壞他人婚姻圓滿,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判決B男應賠償綠帽夫35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02 05: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002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