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以為來台翻轉人生!中州科大烏干達學生淪黑工 主謀群二審全減刑

去年退場的中州科技大學,108年爆出誘騙烏干達外籍生來台當黑工,主謀學務長、藍姓女主任二審皆獲減刑。(本報資料照片)

於民國112年7月底退場的中州科大,108年間爆出柴姓學務長、推廣教育中心藍姓女主任等人,誘騙16名烏干達外籍生來台就學,再利用其難以求助的脆弱處境,將學生當作廉價勞工剝削,彰化地院一審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處柴男5年6月、藍女5年,其餘共犯2年不等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2日宣判,改處柴男3年6月、藍女4年,全案除部分確定外,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中州科大因招生困難,財務陷入困境,因此柴男與藍女108年7月前往烏干達,並在林姓烏干達台僑經營的飯店辦理說明會,只是柴男刻意隱瞞學生來台後,須自行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留學生可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若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使139名烏干達學生受騙。

後續因簽證問題,僅有16人順利成行,結果學生一落地就背負10多萬元債務,瞬間陷入難以求助處境,而柴男與藍女明知此事,卻從109年2月起,與經營企業社的陳姓男子合作,將學生派遣至數家工廠超時工作,陳男從中賺取工資差額,藍女則按月向每名學生抽取500元行政聯絡費,直到學生逃跑向媒體投訴才東窗事發。

彰化地院一審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處柴男5年6月、併科罰金50萬元;藍女5年、併科罰金70萬元;林男判刑2年10月、併科罰金30萬元;陳男判刑2年、併科罰金60萬元。

台中高分院二審則出現逆轉,合議庭審酌一切情狀,認定柴男雖為主要謀劃者,但後續未積極介紹工作,也未從中獲利;藍女則是重要核心共犯且牟取私利,一審對於證據能力、犯罪所得的認定有誤,另外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林男事先知情,與柴男、藍女等人有何犯意聯絡。

最終撤銷一審判決,依改處柴男3年6月、藍女4年、陳男1年6月、林男無罪,考量刑度已充分評價不法內涵,不予併科罰金,除陳男案件確定外,其餘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6/02 19: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383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