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集結立法院陳抗,指賴總統在就職2年演說中宣示打造「更能照顧人民」的台灣,被總統列為國家希望工程項目,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的「社會救助法」,卻遲未提出版本,立法院也未啟動實質審查。記者林琮恩/攝影
民間團體自2023年起倡議「社會救助法」修法,衛福部2024年提出修法草案,挨批修法幅度太小,撤案至今未見提出新版草案。民團批評,政府延宕修法,還對外將「鼓勵就業」作為拖延理由,不斷將「好吃懶做」的貧窮汙名化標籤貼在經濟弱勢者身上,任由現行社會救助制度中家戶合計制度,將國家應負起的扶貧責任,轉嫁給弱勢、崩解的家庭承擔。
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指出,經濟弱勢常被貼上「不努力標籤」,為典型的貧窮汙名化,實則根據衛福部2023年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顯示,經濟弱勢家庭平均工時每周40小時,逼近法定工時上限,其中約4成從事基本體力工,薪資長期落在3萬元上下,僅略高於基本工資,必須做多份工作才能換取溫飽,「經濟弱勢不是不工作,而是受困低薪、非典型就業泥淖。」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理事長曾文勤指出,現行「社會救助法」保留過時的「家戶合計」制度,導致貧窮者多年未聯繫的家人,也被視為有撫養責任,「無形中將照顧貧困者責任,丟到已實質瓦解的家庭身上」,此外,今年兩公約國際審查,已明確要求政府落實國家責任,1年內訂定「無家者專法」,呼籲政府盡快負起國家應成擔的責任,以更完善制度接住需幫助的貧困民眾。
馬明毅指出,衛福部在各式會議中,常以社會救助制度優化恐導致民眾怠惰不願就業,作為拖延「社會救助法」修法理由,不斷將「好吃懶做」的貧窮汙名化標籤貼到精緻弱勢民眾身上,令人心寒,呼籲政府不該再以「工作責任」為藉口汙名化貧窮者,行政院盡快提出修法草案,立法院盡速排審,完善就業培力制度,「社會救助制度修正,是弱勢者尊嚴勞動、尊嚴生活的起點。」
崔媽媽基金會社工張思恩說,穩定居住環境是個體自立與融入社會的立足點,政府現行住宅政策高度綁定「社會救助法」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導致有需求者申請無門,或讓貧困者將半數以上薪資所得,用於支付雙北高昂房租,而無法滿足基本飲食,更無力負擔醫療費用,陷入生存危機,政府應考量個人生活樣態、居住負擔,別讓貧困者在不友善的租屋市場、審查門檻中被層層漏接。
2026/05/28 11:0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3062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