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偵查佐被控在偵防車內侵犯16歲少女,遭記2大過免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警分局偵查隊一名偵查佐,被控偵辦毒品案期間與一名16歲女性嫌疑人私下聯繫,並於偵防車發生性關係;少女返家後驗傷報警,偵查佐則強調兩人為合意性行為。案經調查,警方對涉案偵查佐記2大過免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
該名偵查佐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將包含本案少女等多名女子帶回偵查隊調查,兩人後續互加LINE好友。少女指控,偵查佐隔日便以辦案名義單獨駕駛偵防車前往其住處載人,兩人吃完午餐,偵查佐便於車內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少女返家將事情告知家長,隨即驗傷報警。
據了解,涉案偵查佐從警約7年,平時辦案認真,無重大不良紀錄。針對此案,他強調二人是在合意情形下發生性行為,現在深感後悔,希望能給予改過機會。
彰化縣警局說明,經過調查已確認雙方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且已遭提告妨害性自主,認為涉案偵查佐法治觀念薄弱,並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即依相關人事法令報請警察局,記2大過後免職;相關主管包含小隊長、偵查隊長及分局長也因督導不周遭到記過或申誡處分。全案現已移送彰化地檢署,待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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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1: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205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