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招攬2少女陪酒,不僅包廂上空,還提供全套服務;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某酒店媒介、容留2名未滿18歲少女擔任公關小姐,而男客只要花錢,少女們就會在包廂內上空,任由客人隨意揉捏,甚至提供全套性交易。酒店副理在事發後潛逃多年,日前才遭通緝到案。經法院審理,依共同犯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2罪,合併判他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指出,阿俊在酒店擔任副理,負責管理員工出缺勤、應付警方臨檢與面試公關小姐,他明知前來應徵的A女與B女是未滿18歲的少女,仍與酒店真正經營者及副總經理等人決定錄用少女們。在酒店的容留與媒介下,A女及B女以極其猥褻方式坐檯陪酒,接續在包廂內脫光上半身衣物,任由男客用口、手碰觸胸部取樂。
酒店更媒介A女與B女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直到後來,A女因慘遭副總經理恐嚇,嚇得向警方報案求救,案件才曝光。
案發後,副總經理等同案共犯皆被判刑確定,唯獨副理阿俊畏罪逃亡,遭通緝多年後才到案。
桃園地院審理,阿俊不思循正途謀生,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犯罪動機、目的係一時貪利、手段,又考量其通緝多年才落網坦承犯行,於本案所扮演的角色及分工等一切情狀,且至今未能與被害少女達成調解,最終依共同犯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刑2年6月,不予宣告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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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1: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214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