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分局說明,案件已依跟騷法及妨害風化罪嫌移送,並非無作為。(王揚傑攝)
新北市中和區1名26歲女子上(4)月7日晚間在公園遇37歲高姓男子裸露生殖器玩弄,並尾隨她返家,女子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跟蹤騷擾防制法告訴及性騷擾申訴,並依法將高嫌函送檢方偵辦。被害女子親友今(28)日在網路社群發文,質疑警方認定此案不符合跟騷法,未發告誡書。中和警分局說明,此案行為屬單次發生,尚難認屬跟騷法「反覆持續」構成要件,故暫未核發告誡書,當事人得於收到通知書10日內表示異議。
中和分局表示,本案已於4月23日依跟騷法及妨害風化罪嫌將高嫌函送新北地檢偵辦,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包括「任意裸體妨害善良風俗」及「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共裁罰9000元,警方並非無作為。
中和分局說明,此案警方依規定受理並依法移送,最後結果仍須法院認定。至於告誡書部分,經調查行為人僅有單次行為,尚難認屬「反覆持續實施」跟蹤騷擾要件,故暫未核發書面告誡,當事人得於收受通知書10日內,經本分局向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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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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