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繳稅延分期鬆綁 將給予「寬限期」 最大宗受惠者是他們

繳稅延分期將給予「寬限期」。(示意圖/Shutterstock)

財政部鬆綁納稅義務人申請延分期,若有一期無法如期繳納,稅捐機關會給予一段時間的寬限期,讓納稅義務人可以繼續保有延分期的權益,且不論是否計息政策,都可以適用,最大宗受惠者為因美國對等關稅申請免息延分期繳的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修正《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5條之1以及第9條,如果核准延分期繳稅,如果有一期不能夠如期繳納,只要限繳日的隔日30天內繳清稅款與滯納金,就可以繼續保有延分期的權益。

財政部表示,過往延分期繳並沒有明確規定「寬限期」所以在繳稅期限之前,國稅局都會提醒納稅義務人繳稅期限將到,要記得繳納,但是如果繳稅期限到納稅義務人仍未如期繳納,就可能會喪失後續的分期繳納的權益。

不過財政部修法後,讓納稅義務人有「補救」的機會,只要在30日內繳納當期稅款及滯納金,後期分期繳可以原樣持續;但是如果納稅義務人在30日內仍未繳納或者不願意繳納滯納金,財政部就會發單,納稅義務人就必須在10日之內一次繳清後續的稅款。

財政部預計預告2個月,因此可能要等到8月才可能上路,因此這次修正,最大宗受惠者擬是去年因應美國對等關稅的支持措施。即是納稅義務人若受到美國對等關稅影響,可以申請「免息」延分期繳納的優惠措施,根據財政部統計,美國對等關稅的支持措施裡,申請分期繳納有1萬5508件,分期金額514.73億元。

2026/05/25 19: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5003761-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