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利用公事包藏針孔偷拍多名女學生裙底,僅3人出面指認並和解,高雄地院判刑2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10萬元及義務勞務。(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美術館區域的校園附近出沒,將針孔攝影設備藏進公事包內,鎖定制服女學生偷拍裙底隱私,經查受害人數高達86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僅針對其中27件確認未成年影像,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其餘59案因無人提告無法確認年齡,裁定不受理,而李男對出面指認的被害人賠錢達成和解,被輕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自民國112年8月起,利用改裝公事包藏匿針孔鏡頭,在鼓山區美術館路口等地,趁女學生等紅燈不注意時,攝錄內褲及大腿等私密影像,因一所學校教官接獲通報尾隨觀察,李男見行跡敗露脫逃時,將設備丟進路旁草叢,警方隨後在李男住處查扣手機、硬碟及偷拍器材,清查發現受害人數至少86人。
但審理時法官認定,偷拍中27案穿著制服可辨識為國小、國中或高中生,確認為未成年人,明顯違法;但其餘59案雖然同樣身著校服,卻因無法查明姓名、年級與身分,檢方難以證明其未滿18歲,偷拍成年人屬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
由於這59名女子身分不明,且卷內無任何被害人提出合法告訴,依「罪疑唯輕」原則僅能視為成年人,法官最終裁定這59案均不受理,讓李男避開多數刑責。
高雄地院考量李男無前科,偵審期間與3位出面指認的被害人家長達成和解,法官依27個偷拍犯行,合併定執行刑2年,宣告緩刑5年,但要求其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4場法治教育,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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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2: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244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