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積電前工程師變「攝狼」!浴室裝針孔 妻5閨蜜洗澡看光光

擁有碩士學位的台積電前鄭姓工程師,從民國109年起在家中浴室安裝針孔,長期竊錄5名妻子閨蜜如廁及盥洗的私密影片,被台南地方法院判賠共16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擁有碩士學位的台積電前鄭姓工程師,在台南市某咖啡廳廁所架設針孔偷拍被逮後,檢警擴大搜索他位於新竹市的住處,驚見他從民國109年起就在家中浴室安裝針孔,長期竊錄5女如廁及盥洗的私密影像。案經5女提告,台南地方法院認定鄭男嚴重侵害隱私,判賠5女共1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於113年11月16日下午,在台南市安平區某咖啡廳女廁,將芳香盒造型的針孔攝影機藏在洗手台左側,竊錄3名被害人如廁隱私。店員發現報警後,警方循線至鄭男位於新竹市東區的住處搜索,沒想到竟挖出更驚人的內幕。

檢警在鄭男住處,扣得針孔攝影機、硬碟及電腦主機等大量證物。經調查發現,鄭男不僅從網路下載大量少女性影像,更早在109年起,就在自家廁所安裝2組針孔,長期偷拍來訪的5名妻子閨蜜。

受害的5名女性,包括建設公司業務主任、不動產估價師專員及會計助理等,都是鄭妻多年摯友,因信任而至鄭男家中聚會,竟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私密處與面部清晰影像,全被鄭男錄下觀賞。

其中,刑事部分,鄭男因持有兒少性影像及多次攝錄他人性影像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5名受害女子痛批,鄭男身為熟識友人卻長期竊錄,導致她們看到影片後深感噁心、恐懼,甚至產生社交恐懼與失眠,精神承受巨大痛苦,合計向鄭男求償近1900萬元。

不過,鄭男辯稱,影像僅供個人收藏,未曾外傳散布,且他現已遭公司資遣,無穩定收入,認為賠償金額過高。

台南簡易庭法官認為,鄭男在家中這種理應安全的地方實施侵害,對被害人造成的心理創傷極深,經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判決鄭男應賠償其中一名被拍6段畫面的女子40萬元,其餘4人各30萬元,總計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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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2: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000148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