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進口農產品「洗產地」,國民黨立委張嘉郡率先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明訂「標示原產國」,5日她進一步提出依據製造時「投料重量」前三名作為揭示標準。(張嘉郡辦公室提供/丁上程台北傳真)
為防堵進口農產品「洗產地」,國民黨立委張嘉郡率先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明訂「標示原產國」,5日她進一步提出依據製造時「投料重量」前三名作為揭示標準,新修正內容也明訂,只要品名、標示或宣稱涉及特定農漁畜產品原料,且實際上含有該原料,也必須標示原產國,避免業者利用配方比例來規避。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5日繼續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嘉郡表示,依照現行的規定,國外進口的農產品,只要在台灣達到所謂的「實質轉型」,就可以把產地標示為「台灣」或者是「台灣製造」,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誤導,「對台灣在地農民極度不公平,也對台灣農業傷害很大。」
張嘉郡表示,提出修法的這段時間以來,與消保、農業等各界持續討論、溝通,在考量行政機關實際執行,以及保障消費者與農民權益等立場上,她進一步提出修正內容。
根據新修正內容,主成分前三項是根據製造時的「投料重量」高低,新修正內容也明訂,只要品名、標示或宣稱涉及特定農漁畜產品原料,而且實際上含有該原料的,也必須標示原料的原產地(國),避免業者利用配方比例來規避。
張嘉郡指出,修法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細節,同時要求「原產地資訊不得免除」的法律紅線,確保未來的授權子法,絕對不能打折扣,更不能減損修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本意。
張嘉郡表示,推動這項修法,不是要增加產業的對立,也不是要限制業者使用進口原料,而是要建立起消費者的信任,維護在地農民權益,也顧及產業的可執行性。讓消費者買得安心,讓台灣農民得到公平對待,讓食品產業在透明公開的規則下健全發展,這才是食安法修法最重要的目的。
2026/08/05 18: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4117-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