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誆胞姊是監委!女囚勾結律師扮司法黃牛騙獄友百萬 律懲會重懲停職

法務部

執業律師黃政雄夥同簡姓女受刑人先後向黃姓、宋姓獄友詐騙,由簡女向2女謊稱胞姊是監察委員,可協助處理提早假釋及安排親友任職監院,或由黃律師代聲請再審名義詐騙104萬元。高雄地檢署去年起訴簡、黃,並將黃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黃與受刑人扮司法黃牛詐騙情節重大,雖案件尚在審理中,仍決議黃應停止執行職務。

民國113年6月間,雄檢接獲高雄女子監獄通報,疑有司法黃牛在監所活動詐欺受刑人,雄檢檢察官李宛凌、詹美鈴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檢調去年1月搜索受刑人簡女及黃男相關處所,並約談簡、黃到案,檢方訊後諭知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方查出,簡女與黃男為舊識,簡女涉嫌自112年5月起至113年4月間,利用受刑人急於出監的心理,向黃姓女受刑人及其前夫施男佯稱胞姐是監察委員,能代為行賄監委協助黃女提早假釋,還能替施男安排在監察院任職。黃政雄則以律師身份在幫腔取信黃女,黃女與前夫施男誤信黃、簡2人有能力喬假釋,陸續匯款共104萬多元至簡女指定帳戶。

113年12月下旬,簡女食髓知味,見剛入監的宋女單純可欺,認有機可乘,佯稱胞姊為監委,可協助宋女聲請再審,由黃男處理再審聲請事宜,還稱黃男很會打再審官司,誘騙宋女拿出「活動費」2、300萬元,但簡女尚未得逞,即遭檢調搜索而東窗事發。

雄檢去年6月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簡女、黃男,具體求刑2年、4年,檢方另依《律師法》將黃移付懲戒。律懲會認為黃男涉犯詐欺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違反《律師法》情節重大,決議黃停止執行職務。依法若黃不服,可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2026/07/28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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