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鄉公所擬訂村鄰長死亡遺族慰問自治條例,未來現任村長、鄰長身故,遺族最高可申領1萬5000元慰問金。(蕭嘉蕙攝)
配合內政部將村(里)長死亡遺族慰問制度回歸地方自治,台東縣池上鄉公所預告制定《村鄰長死亡遺族慰問金自治條例》,將成為繼關山鎮後,縣內第2個訂定相關自治條例的鄉鎮,未來現任村長、鄰長身故,遺族最高可申領1萬5000元慰問金。
池上鄉長林建宏表示,過去內政部曾訂有村(里)長死亡遺族慰問金相關規範,後改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權責自行編列預算辦理,鄉公所依循原有制度精神,訂定自治條例作為法源依據,讓未來核發慰問金有所依循,也展現對村鄰長長期服務的肯定。
根據草案規定,慰問金適用對象為死亡時仍具現任資格的村長及鄰長,不包括辭職、解職、停職、免職或其他原因喪失身分者。申請人依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須於死亡日起6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林建宏指出,草案內容大致沿用過去中央建議的發放標準,現任村長死亡者,遺族可申領1萬5000元慰問金;現任鄰長死亡者,遺族可申領1萬元,初步規畫明年度編列約5萬元預算。
池上鄉目前共有10位村長、約113位鄰長適用本自治條例。全案目前辦理預告程序,公告至8月3日止,彙整各界意見後,將提送鄉民代表會審議,通過後公布施行。
2026/07/23 12:3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3002304-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