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罷免立委陳俊宇「幽靈連署」案今(14日)一審宣判,國民黨宜蘭縣黨部12名被告全數遭判有罪。(吳佩蓉攝)
宜蘭罷免立委陳俊宇「幽靈連署」案今(14日)一審宣判,國民黨宜蘭縣黨部12名被告全數遭判有罪。其中,時任縣黨部主委、現任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副執行長林明昌,因涉犯偽造私文書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且因否認犯行未獲宣告緩刑;其餘11名被告因坦承犯行,分別判處6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林明昌等12人涉嫌辦理罷免立委陳俊宇提議案時,大量偽造提議人名冊,偽造份數約4000份,其中1106份實際送件,其餘名冊事後遭銷毀。此外,還提供每人1000元至1500元不等報酬,找來黨工協助抄寫名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私文書等罪。
檢方認為,全案不僅涉及集體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更形容此舉猶如「集體作弊」,嚴重破壞民主制度與罷免程序的公信力。其中,林明昌、前縣黨部書記長俞凌傑及總幹事陳堅豐,被認定在整起案件中居於核心與主導地位,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明昌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未見悔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未宣告緩刑。俞凌傑判刑1年4月、緩刑4年,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陳堅豐判刑1年2月、緩刑4年,同樣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支付公庫8萬元。
另外9名被告,包括各鄉鎮黨部主任及縣黨部幹部,分別判處6月至1年不等徒刑,皆獲宣告緩刑3年至4年。法院指出,其餘11名被告均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法給予緩刑機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2026/07/14 18:1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400388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