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姓女藝人控訴遭電視台前員工龔益霆下藥性侵案,台北地檢署2025年9月間發動搜索並傳喚龔男,訊後依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性隱私2罪諭令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全案北檢經訊問龔男、3名證人,及依其對話紀錄、台北市消防局函復等相關證據,認龔男涉犯強制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源於8月18日,C女首在臉書上發文,控訴有「女演員」求助,遭電視台男員工下藥性侵,且被偷拍,因9月3日發文曝光龔男的照片,引爆輿論熱議,龔男的身分、身家背景也被網友搜出,直到C女坦言那位「女演員」就是她本人,案情討論度被推上最高峰。
根據龔男的回應,表示自己確實與C女曾經交往過,C女的指控都是片面且不實,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全案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4日分案,C女也在律師陪同下到士林地檢署說明、製作筆錄。
經士林地檢署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令轉北檢,全案轉由北檢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同年9月15日北檢指揮北市婦幼隊、北市松山分局等單位,兵分2路搜索龔男住處等地,傳喚龔男到案,複訊後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2026/06/12 09:5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4040&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