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日預告,因應我國航空站各項機場建設所需龐大經費,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轉機旅客的「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將比照出境旅客機場服務費,分兩階段調漲。
依規劃,今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將由現行每人500元調升至750元;2028年9月1日起再調漲至1,000元。
交通部表示,轉機過境旅客同樣有使用機場設施設備的需求,因此有必要調整相關收費,以支應航空站建設及營運所需經費。調整後的收入將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交通部民航局運用,不須再提撥部分收入至觀光發展基金。
交通部指出,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自2023年3月起開徵,每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500元。以2025年運量計算,桃園機場轉機過境旅客約690萬人次,相關收入約17億元;高雄機場轉機過境旅客約3.4萬人次,收入約850萬元。
依2025年運量估算,第一階段調整後,桃園機場公司每年可增加收入約8.5億元,民航局則可增加約425萬元收入。
此外,出境旅客隨機票收取的機場服務費也將同步分兩階段調整,今年9月1日起由每人500元調高至750元,2028年9月1日起再調升至1,000元。
2026/06/01 16:3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3870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