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姓補習班老師於民國113年的6月及10月竟透過通訊軟體視訊偷錄男學生下體,家長隨後報警逮人,並查獲2部偷錄性影像。檢方偵訊後,認定許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依法提起公訴。(徐佑昇攝)
一名許姓補習班老師於民國113年的6月及10月分別使用通訊軟體與未成年的男學生在聊天時,要求男學生開啟視訊功能朝下體拍攝,未料許男竟使用手機的螢幕錄影功能將男學生下體性影像翻攝錄下。男學生告知家長後,家長隨即報警。警方持搜索票至許男住處逮人,透過科技還原果然發現有2部少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許師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偵訊後,認定許男涉犯拍攝少年性影像罪,依法提起公訴。
家住基隆的許男是補習班老師,前年6月及10月與男學生用通訊軟體聊天時,竟分別要求少年將視訊功能打開並自攝其裸露下體,未料許男當下還同步使用手機螢幕錄影功能,把少年性影像都錄影留存。
男學生在得知被錄影後,情緒低落,家長發現不尋常,追問後才發現兒子被狼師偷錄性影像,氣得帶少年至基隆市警局婦幼隊報案。
警方調查後,於114年7月22日持基隆地院搜索票,前往許男住處搜索,並扣得行動電話2支、電腦主機1臺、隨身碟及硬碟各1個等物品。
據了解,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深入調查後,透過還原技術分析許男所持有手機和電腦等設備中,果然發現有2部被害少年裸露下體影像,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許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訊後認定,許男兩次的攝錄行為均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且犯意各自不同、行為也不同,近日偵結後提起公訴,請求法官予應分別論罪併罰。
2026/05/26 11: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209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