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機車待轉別騎錯 「靠右進格」最高罰1800元 警曝正確做法

機車騎士行經待轉路口,應留意車道標線,避免違規跨越雙實線或占用右轉專用車道。(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機車騎士行經設有待轉區的路口時,除注意直行車道與右轉專用車道,也要留意車道間的標線,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提醒,機車到待轉區時,應沿直行車道最右側行駛,接近路口停等線後再依規定進入待轉區,不能把右轉專用車道當成待轉捷徑,若跨越雙實線,或在右轉專用車道上直行、待轉,都可能被開罰,依法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表示,機車騎士到待轉區時,應沿直行車道最右側行駛,接近路口停等線後,再依規定進入待轉區,若直行車道和右轉專用車道之間設有雙實線,騎士就不能直接切入右轉專用車道,也不能跨越雙實線進入待轉區,違規行駛右轉專用車道直行或待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提醒,方向燈主要是讓其他用路人掌握車輛接下來的行駛方向,騎士行駛時應依規定使用燈光,不能因為車流量少或行駛距離短就省略。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騎士行經路口時應特別留意車道標線及行駛規定。

至於進入待轉區是否一定要打方向燈,交通部曾表示,現行規定沒有要求機車每次進入待轉區都必須使用方向燈,但騎士接近待轉區時,應減速並顯示煞車燈,讓後方車輛能提前掌握狀況,方向燈主要用於轉彎或變換車道,騎士應依照道路及車流狀況使用。

2026/08/12 07: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2000960-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