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北市府前發言人李政軒昨請辭 涉中市府採購洩密案30萬交保

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中)10日因個人生涯因素請辭發言獲准,11日遭爆在民國109年擔任台中市長盧秀燕祕書時期與時任中市府祕書處長顏迺倫等人涉入秘書處勞務採購案件洩密案,檢方認定李政軒等人涉嫌洩密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李政軒30萬、顏迺倫15萬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本報資料照片/丁上程攝)

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昨(10)日才因個人生涯因素請辭獲准,沒想到今(11)日遭爆在民國109年擔任台中市長盧秀燕祕書時期,與時任中市府祕書處長顏迺倫、時任祕書處專委黃雅希以及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共同涉入秘書處勞務採購案件洩密案,違反政府採購法,遭檢警6日搜索調查,檢方認定李政軒等人涉嫌洩密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李政軒30萬、顏迺倫15萬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及證人則均諭知請回。

昨日李政軒突以個人生涯規畫因素宣布請辭,也讓外界議論紛紛,因適逢台北市長蔣萬安年底選戰關鍵時期,卻臨陣換將,恐不太尋常,沒想到今日就爆出李政軒捲入洩密案遭交保,也投下政壇震撼彈。

據了解,該案為勞務採購案件,疑似顏迺倫等人涉及標案洩密給廠商林玄青等人,法務部調查局接獲相關情資後,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中檢表示,現任台中市政府參事顏迺倫、祕書處主任秘書黃雅希、國際事務科科長洪隆益及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等人因109年間就台中市政府祕書處之勞務採購案涉嫌洩密等案件。

中檢指出,檢察官陳君瑜於8月6日指揮中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及被告顏迺倫等 4 人住處共計 4 處執行搜索,並約談被告顏迺倫等 4 人、同案被告林玄青及證人 9 人到案說明。

中檢說明,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顏迺倫、李政軒、黃雅希、洪隆益等4人涉犯洩密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就被告顏迺倫、李政軒 2 人分別諭知 15 萬元、 30 萬元具保候傳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及證人則均諭知請回。

2026/08/11 12:0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28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