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通緝潛逃、返台入監6年,女童改從母姓有利身分認同。(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年僅4歲的女童,自父母離婚後便由母親獨力照顧,父親不僅未依約穩定支付扶養費,離婚不到一個月更因涉詐欺案件遭通緝潛逃海外,返國後隨即入監服刑,預計還要多年才能出獄。母親認為女兒長期與父親毫無生活連結,繼續冠父姓容易造成身分認同混淆,因此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
判決指出,女子阿雅與前夫阿遠(均化名)育有1名女兒,雙方於民國112年協議離婚,並約定由母親單獨行使及負擔未成年子女的親權,阿遠則口頭承諾每月支付1萬5000元扶養費。然而,離婚後不到一個月,阿遠因涉嫌詐欺案件遭通緝,出境未歸。
直到今(115)年返台後,立即因刑案入監執行有期徒刑,刑期將持續至121年。阿雅表示,阿遠僅曾透過姊姊代為支付少部分扶養費,累計約6萬5000元,也只有過幾次視訊聯繫,之後幾乎未再參與女兒生活,長年照顧、教育及生活開銷都由她一肩扛起。
阿雅法院指出,女兒一直與自己共同生活,父親不但未積極履行扶養義務,也鮮少探視互動,如今女兒的姓氏與實際照顧者不同,不僅與生活環境脫節,也容易影響孩子對家庭的歸屬感與身分認同,因此希望女兒能改從母姓。
對此,阿遠則主張,自己人在國外期間,並非完全不聞不問,曾透過家人匯款扶養費,也曾數次與女兒視訊,因此不同意改姓。
法院審理期間,也委託社福單位進行家庭訪視。社工指出,女童年紀仍小,尚難理解改姓的法律意義及影響,因此建議法院綜合所有客觀事證,依照兒童最佳利益作出判斷;同時也提醒,即使父母離異,仍應避免刻意阻斷孩子與另一方的親子關係。
法院審酌後認為,阿遠雖曾支付部分扶養費,也有少數視訊互動,但離婚後不久便潛逃出境,返國後又因犯罪入監服刑,未來仍有多年刑期,客觀上難以持續履行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
法官指出,孩子自幼主要由母親及外家照顧,與父親的感情依附相對薄弱,若持續使用與實際生活環境脫節的父姓,恐影響家庭認同及人格發展。考量民法規定,若父母離婚且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法院得依子女最佳利益宣告變更姓氏,因此,裁定准許女童改從母姓。
2026/08/10 15: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000112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