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審計質疑天燈條例遲未上路 經發局苦等中央核定 立委要出手了

名模林志玲偕丈夫、兒子一家人前年到十分老街放天燈。圖/取自Instagram

新北平溪天燈名揚國際,每月施放約5萬盞年約60萬盞,但伴隨的災害與垃圾成為環境隱憂。新北議會去年7月三讀通過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時隔一年仍未公告施行遭審計單位檢討,讓經發局備感委屈,地方已將相關配套做好做滿,中央卻遲不核定。

平溪天燈是新北市重要文化活動,曾被美國CNN評選為「世界上52件必做的事」,但民眾施放的天燈墜落後可能導致農損、垃圾危害,甚至引發火警傷亡等安全及賠償問題,另外施放天燈時的亂象也備受爭議。

名模林志玲前年帶老公AKIRA和兒子體驗放天燈,將站在鐵軌上放天燈的畫面PO上社群。不料近日卻遭到民眾檢舉站在鐵軌上放天燈涉嫌違反鐵路法。林志玲事後透過經紀人回應有收到罰單,會乖乖繳罰金。另外知名旅遊網紅「菜苔苔與菜生生」,去年8月在平溪支線鐵軌上放天燈遭檢舉並開罰,事後拍影片道歉,呼籲大家千萬別以身試法。

為有效管理,新北市府制定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去年7月由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依條例規定若業者拒絕稽查每次可開罰3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若偽造天燈標章將依照售出天燈數量,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自治條例明訂,業者應按預期供應天燈數量購買標章,並繳納永續發展費,作為相關天燈災損補償,市府將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決議標章樣式、永續發展金額度及後續永續發展基金管理。

近期審計報告卻指,經發局迄今未完成法定程序,應強化與中央主管機關溝通協調,規畫產業輔導、推動天燈標章與收費機制等配套。

對於被質疑推動牛步,經發局回應,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去年7月21日送行政院審核,8月行政院告知延長核定期限,中央對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收取標章費有法源依據疑義,導致進程卡住了。

經發局指出,標章費是讓遊客、商家一同分擔衍生的費用,一旦發生天燈肇災等事件,有一筆基金可善後支應,標章費性質和規費不同,因為是全國第一宗為天燈而定的自治條例,中央態度遲疑,與中央開會時,連到底要由觀光署、經濟部還是文化部主責都無法確立,讓地方也很無奈。

「我們把上路前的配套都做好了,等中央核定就能公告施行。」經發局表示,天燈自治條例是地方民意、業者都樂見的進展,希望中央盡快拍板,別再延宕,讓作業空轉。

立委廖先翔相當關注天燈產業發展,他說,中央對目前自治條例疑慮是認為欠缺法源依據,觀光署建議從規費法去解套,目前有一個草擬的草案,他近日將開協調會,召集財政部、主計總處、內政部、法務部代表一起討論,如方案可行,自治條例條文將送回新北議會微調,後續再送中央核定,應該很快就能讓新北市府公告施行。

2026/08/09 08:5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7980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