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陸軍下士遭滑輪砸臉失智賠954萬確定 另提國賠4303萬敗訴

下士遭滑輪砸臉失智 陸軍賠954萬確定 另提國賠4303萬敗訴(中時資料照片)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下士陳子多,民國104年奉命更換吊橋繩索時,遭滑輪高速反彈重擊頭部,導致記憶受損且生活無法自理,他訴請國家賠償,法院判決陸軍司令部賠償954萬2744元確定,陳另提國賠4303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不合法等原因,判決駁回。可上訴。

陳指控,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營長前往「龍潭武漢營區」內的戰技館視察時,發現館內原先架設的單索突擊吊橋繩索破損,指示下屬更換,鄭姓士官長民國104年11月13日率員前往架設單索突擊吊橋。

陳說,當時因現場人員不足,無法將架設單索突擊吊橋的繩索拉緊,鄭男召集當時在館內進行「戰技操練」的兒子等32名官士兵協助拉繩,但因拉力過大,導致架設單索突擊吊橋所用的繩索無法負荷,當場斷裂,請求國家賠償4303萬0584元。

高院認為,法院先前已判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賠償954萬2744元確定,陳本件復以與前案訴訟相同之原因事實,依同一請求權基礎,就所受同類型之損害部分,對被上訴人復行請求,因受前案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及,此部分追加之訴不合法,應予駁回,其他部分他在111年4月7日才以書面求償,請求權已罹於時效,陸軍自得拒絕給付。可上訴。

2026/08/05 18: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424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