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免費小黃?台南救護車年空跑2萬趟 「酒鬼路倒」占用率高

台南市審計處指台南市消防救護車出現濫用問題,市府消防局將持續加強宣導,確保有限的救護資源,精準落實於真正需要搶救的急重症患者。(市府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近年急重症到院前救護成效卓越,OHCA急救成功率攀升至35.38%,但每年10萬次出勤中卻有21.69%未運送傷病患,甚至還有不少酒醉路倒民眾占用資源,以及收費審核牛步等濫用隱憂。對此,市府消防局強調,將明確規範審核期程提升時效,並將經常性飲酒者納入收費並輔導戒酒,全面防範資源揮霍。

市府消防局近年積極推動緊急救護系統,每年編列上千萬預算充實耗材裝備並精進人員訓練。據統計,民國111至114年度台南市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急救成功率,已從28.78%顯著提升至35.38%,康復出院率也由19.04%成長至25.05%,展現極佳急救品質。

然而,在優秀救護表現的背後,急重症資源卻也正面臨被不當占用的嚴峻挑戰。台南市審計處發現,台南市救護車近4年每年平均出勤高達10萬餘次,但未運送傷病患就醫的次數卻平均超過2萬次,等於超過1/5的救護力道白白浪費。另外,「經常性酒醉路倒者」將救護車當成「免費計程車」搭乘,更成為第一線消防員心中揮之不去的噩夢,嚴重擠壓真正急重症患者的黃金救援時間。

為防範資源濫用,台南市雖訂有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每趟收費1,500元,包含基本費700元與技術員費800元),但實際執行卻出現漏洞。過去因未規範收費審核小組的召開期程,導致部分違規告知單開出後,竟拖延超過8個月才進行審核,讓遏止濫用的即時性與效果大打折扣。

對此,消防局回應說,已加速研擬修正「救護車收費審核小組作業規定」,明確規範會議召開期程,原則上每半年一次,並將視案件量機動調整,以提升審核效率。另也將於衛生局收費標準調整確定後,再據以修正《台南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以及研擬新增「經常性飲酒者」為收費對象,並將跨局處進行關懷訪視與轉介接受戒酒治療,盼從源頭解決酒醉路倒占用救護資源的怪象。未來還將持續透過社群平台與學校、社區宣導「緊急救護分流」,確保有限的救護資源,精準落實於真正需要搶救的急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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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1:5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233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