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認為,台糖身為國營事業未主動通報原料油問題,牽涉的是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問題。圖為台糖LOGO。(資料照/黃世麒攝)
中聯致癌毒油持續延燒,台糖5月就已驗出中聯、福懋油品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雖然衛福部指台糖收到的只是原料並非產品,未通報不違反《食安法》,但台灣大學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表示,即使台糖依法沒有通報責任,但台糖作為國營事業,人民會有更高的期待,此事已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牽涉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問題。
詹長權昨(3)日在臉書表示,台糖向中聯、福懋購買的原料油出包,是否應該盡通報義務,眾說紛紜,但重點是食品安全制度要保護的,並非讓台糖避免自己的產品受到汙染,而是讓整個台灣都免於發生食安危機,主管機關需要知道汙染來自哪個供應商,是否有商品流入市場,是否需要封存、追查、下架產品,退貨只能完成企業本身的風險管理,但通報才能啟動政府的風險管控。
詹長權指出,台糖不是一間普通的私人企業,做為國營事業,人民會期待台糖積極維護公共利益,會希望台糖的做法比「依法行政」還要高,這已不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是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的問題。
詹長權舉例,高雄市制定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就建立了24小時主動通報制度,反映地方政府希望透過更積極的預警機制,縮短政府掌握風險的時間,也說明通報食安風險資訊在食安管理的重要性。
詹長權認為,從法律方面檢視此事,或許可以討論「廠商最低應做到什麼程度」,但若考慮食品安全治理,則更應該思考「為了保護人民健康,我們希望廠商做到什麼程度」,如果社會期待的是預防勝於補救,那第一個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人或組織,應該更即時分享資訊,而不是止於保護自身利益。
2026/08/04 11: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1854-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