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毒油案出現重大進展,高市府指出,台糖早已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中聯卻隱匿未通報。(本報資料照片/洪浩軒攝)
中聯毒油案出現重大進展,經台中地院調查發現,台糖早已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對此,高市府衛生局說明,台糖向福懋購買委由中聯代工的半成品原料油,但經檢測該批油品苯駢芘超標,因此拒收,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高市府衛生局指出,台糖指稱該批半成品原料油購自福懋(委由中聯代工)原預定供應台糖進一步精煉,但依雙方合約,SGS檢驗報告需合格,其中包括苯駢芘(BaP)須在2ppb以下,但該批檢驗超標,不符合驗收標準,台糖因此未予收貨,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據台糖向衛生局說明,台糖對外所購買為半成品原料油,其合約中有關苯駢芘標準為2ppb以下,超過合約標準即予以拒收,符合合約規定的原料油進入製程均再以脫膠、脫色、脫臭等精煉製程,經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以確保品質。
衛生局指出,該批半成品原料油由中聯生產,一直存於中聯油槽。按合約,中聯交貨前需經第三方檢驗合格,才可以出貨給台糖。但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其合約規定,因此並未採購該批半成品原料油。
依據食安法相關規定,這批半成品原料油如果有問題,通報責任屬於中聯。這即是台中地院認為中聯相關人員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情節,違反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規定,情節重大,有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高市府衛生局表示,高市府也已於7月9日將台糖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以確保市面上無與中聯相關油品。另經查台糖購置之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因此台糖並無涉及食藥署先前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因應此次中聯油品事件,衛生局擴大查廠,台糖產製的油品經檢驗,結果亦均符合規定。
2026/08/02 01: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2000097-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