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開瓦斯威脅同歸於盡!家暴父老了月討3萬長照費 子女氣炸獲判免養

開瓦斯威脅同歸於盡,家暴父老了討每月3萬長照費,子女氣炸提免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老翁,因病遭社會局緊急安置在長照中心,每月需繳納3.1萬元養護費用,可他無力給付,社會局遂轉向找他兩名成年子女。然而,老翁年輕時不僅外遇、不給生活費,還會拿皮帶抽打幼子,更曾經開瓦斯威脅要「全家同歸於盡」,兩子女均不願為家暴富買單,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新北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老翁未盡扶養責任且家暴情節重大,裁定免除兩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老翁與前妻育有兩名子女,年老後無工作能力,雖然名下有土地,但都是難以變現或貸款的極小持分共有地,財產總額不到50萬元。因生命及健康發生危難,老翁今年起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於長照中心,每月養護費用須3.1萬元。

老翁的兩名子女收到繳費通知後,均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痛訴父親自幼便未曾探視或給生活費,還有嚴重的家暴傾向。子女的母親出庭作證,當年老翁鮮少拿錢回家,高興時才會給一點,主要經濟重擔都落在她身上。

母親更控訴,老翁當年只要晚歸,就會強逼她起床煮宵夜,嫌難吃就直接摔在地上,還曾扯下牆上的電話砸她;更有甚者,他有次跑進廚房開瓦斯喊要「全家同歸於盡」,全靠她拼命拖住才阻止悲劇。另外,老翁還經常無故拿皮帶抽打兩名年幼的孩子,給家人留下極大的精神創傷。

法官認為,老翁在子女年幼無獨立生存能力時未盡扶養責任,甚至施以嚴重的家暴行為,對子女造成身體與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若此時仍強求子女負擔其長照養護費用,顯然有違事理衡平與社會公平,因此認定兩名子女聲請有理,裁定完全免除兩名子女對老翁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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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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