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這裡失火了!警消深夜急奔撲空 惡作劇代價曝光

林姓男子今年5月間故意向警方謊報火警,害第一線警消白忙一場,事後循線被查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句「發生火災」,讓警消深夜火速出勤,趕到現場後卻發現根本是場空!新北市淡水區一名林姓男子,今年5月間故意向警方謊報火警,害第一線警消白忙一場,事後循線遭查獲,他在警詢時坦承犯行,士林簡易庭認為其拿災害訊息開玩笑、浪費公共救援資源,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4000元。

根據裁定,林男於今年5月26日凌晨0時許,在淡水區某處故意向員警謊報災害,聲稱當地發生火警。警消接獲通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趕赴現場處理,沒想到到場查看後,並未發現實際火災,確認是一場假報案。

由於火警通報攸關人命,警消獲報後通常必須立即派遣人車,一旦有人惡意謊報,不僅耗費消防車輛、人力及勤務時間,也可能讓真正需要救援的案件因此延誤。警方追查報案來源後,鎖定林男涉嫌故意謊報,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處。

林男接受警詢時坦承犯行,相關案情另有其陳述及網頁截圖可佐。士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林男明知沒有災害,仍故意向員警提供不實火警訊息,行為顯有不當;法官綜合考量其違序動機、目的及犯後態度等情狀,依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可抗告。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規定,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換句話說,無論是亂報火災、災情,或刻意捏造其他緊急事故,都可能因浪費警消救援資源而挨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拘留。

這起案件看似只是一通惡作劇報案,卻可能讓消防、救護及警力同時被牽制。尤其深夜勤務人力有限,若同一時間真的發生火警或有人受困,假報案排擠真正需要救援的案件,後果恐怕不只是白跑一趟。

2026/07/30 23: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492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