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一輛廂型車後方座位區竟擠上10個孩子,交通行進間相當危險。(Threads@ryuk0503授權使用)
一輛核8人座的廂型車,竟像「塞沙丁魚」般塞進10名學童及駕駛、老師2名大人,畫面在網路曝光後瞬間炸鍋,台南市教育局也直接在貼文下留言喊查。沒想到今(30)日下午突擊稽查,當場抓到補習班未核備學生交通車及超載等2項違規。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不只教育局能開罰,警方也可針對駕駛超載另外舉發,業者恐面臨交通法規與學生交通車管理「雙線追罰」。
影片中可見,台南東區一家補習班門口聚集多名學童,老師站在車旁引導孩子陸續登上廂型車,車內座位明顯不足,仍有人不斷擠入。目擊者指出,類似情況疑似不是第一次,過去甚至曾看過同一輛車載進約13名學童,擔心若發生碰撞或緊急煞車,後果不堪設想。
影片在Threads瘋傳後,不少網友直呼「這樣要怎麼繫安全帶」、「真的不想看到悲劇」,也有人質疑,補習班長期以廂型車接送學生,相關單位是否應加強路邊攔查。
台南市教育局獲報後,先在原貼文下方留言,表示將依學生交通車相關規定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盡速查處,並強調若查有其他違規,將依法裁罰、絕不寬貸。稽查人員今日下午前往查核,確認該補習班雖已合法立案,但接送學生的廂型車並未辦理學生交通車核備,且確有超載情形,另查獲違規擴充班舍,將函文要求限期改善。
補習班以廂型車接送國小學童,可能同時涉及交通違規及學生交通車管理違規,前者權責單位為警方,後者則由教育局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4款,汽車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所謂「核定人數」,不是看車內還能不能擠,而是以行車執照登載的座位數為準,且包含駕駛人在內。以本案三菱中華J space廂車核定8人為例,若車上已有1名駕駛及1名老師,就只能再搭載6名學童,並非還能再塞進8名學生。
教育局部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1,補習班若使用未經核准或備查的車輛接送學生、載運人數超過行照核定數額、未依學生交通車規定載運,或未配置合格隨車人員,可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教育局目前表示,將針對未核備交通車及超載等違規裁罰1萬2000元,實際金額仍以完成稽查後作成的正式處分書為準。
補習班業者則坦承當天確實多載學生,但解釋是暑期戶外活動有學生臨時加入,車輛調度不及,才會出現超載,強調只是偶發狀況並向外界致歉。不過,目擊者指稱過去已多次看到類似情形,雙方說法仍有落差。
現行法規並未統一規定補習班只能使用幾人座交通車,業者可依實際人數,使用經核准備查的小客車、廂型小客車或租賃大客車,但不能拿一般自用廂型車,未經核備便長期充當學生交通車。教育局重申,學生接送攸關學童安全,不能為了省車次、圖方便,拿孩子的安全冒險,後續將會同警政、交通單位加強攔查,若再查獲違規,將依法處理。
2026/07/30 22:4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475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