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積電洩密案2工程師「判囚確定」 判刑定讞將發監

台積電洩密案,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中)有期徒刑10年定讞(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2奈米製程洩密案,最高法院考量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今(30)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的國安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等罪判刑10年,工程師陳韋傑未取得台積電諒解,判刑6年,2人羈押中,將發監執行。

另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東京威力主管盧怡尹刪除陳翻拍的台積電營業祕密圖檔,湮滅證據,但在發現刪除的電磁紀錄回復後,主動通報公司,判刑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0萬元,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理中。

今年4月智商法院將同案被告戈一平、吳秉駿,各判刑2年及3年,2人及檢方未上訴已確定,另法人被告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因未提上訴,檢察官也不上訴,被判罰金1.5億元,緩刑3年確定,但必須在1年內向台積電賠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檢方起訴曾任職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因家庭經濟壓力沉重,轉赴東京威力科創任職,為協助新東家爭取訂單與技術突破,找上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協助,涉嫌利用遠端連線方式進入內部資料庫,偷拍12張涉及2奈米製程的機密照片傳送給陳力銘,供其整理後寫入東京威力科創內部文件協助量產。

陳力銘另找前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以手機偷拍數十張2奈米製程原料、設備與技術資料,案發後,東京威力科創經理盧怡尹,被檢調發現刪除雲端硬碟內存放的台積電機密資料。

2026/07/30 16: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343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