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公公殺媳還砍屍 醫揭3大危險徵兆:搬家恐是最後稻草

公公(右1)持刀砍死張姓媳婦(左1),一家人3年前出遊畫面成追憶。(翻攝張女IG)

新北中和26日發生66歲公公持刀砍死34歲張姓媳婦的慘案,張女與4歲女兒原與公婆同住,7月20日在外租屋搬離,卻因輪班工作,仍每天帶女兒到公婆處,請公婆幫忙帶孩子,下班再接回,不料,搬離後第6天欲接走女兒時竟釀悲劇。精神科醫師胡學錦表示,公公殺媳婦國內外都很少見,研判公公對張女早有怨懟,張女又攜孫女搬家,讓他失去掌控感,成為理智斷線的最後稻草。

回顧事發經過,張女的丈夫疑有外遇住在台中,留妻女和父母共住在中和公寓,但公公與張女不睦,7月20日張女另行租屋,帶著女兒搬離,卻因在超商上班時,無人超顧女兒,每天仍將女兒帶到公婆住處,下班再接回,26日要接回女兒時,與公公發生口角,公公狂砍張女數十刀,致使她慘死樓梯間,檢方複訊後,將公公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聲押獲准。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任胡學錦接受《中時新聞網》採訪時指出,公公殺媳婦屬於少見的家暴類型,但不代表不會發生。研究發現,越親近的人在親密關係中會累積期待、失望、控制、怨懟和權力衝突,張女悲劇恐是長期家庭衝突累積,或與公公EQ差,可能合併精神疾病、人格特質或酒精等因素有關。

胡學錦指出,張女在悲劇前6天,帶著女兒搬離,對公公而言,可能象徵家庭關係分裂、失去對媳婦及孫女的掌控,甚至認為媳婦帶走孫女、覺得被羞辱、被拋棄或被否定, 搬家可能只是悲劇的誘發因素,而非事件的全部原因。

至於是何等深仇大恨,讓張女斷氣後,公公仍持續砍殺屍體?胡學錦表示,長期累積的怨恨,可能造成重大挫折,將不滿投射到張女上,一旦展開攻擊,大腦前額葉抑制功能下降,理性控制能力減弱,進入情緒暴走(affective violence),攻擊者在極端憤怒下,失去自我控制能力。

對張女攜女搬離,仍於上班期間,將女兒托付公婆照顧。胡學錦表示,或許是張女沒有經濟能力,另請保母的無奈選擇,但也意味著張女沒有做好上班期間誰照顧女兒的準備,以致持續回到那個恐爆發衝突的公婆家,「只有6天,就發生悲劇。」

胡學錦表示,要避免這類悲劇不是不可能,若能及早辨識高風險家庭衝突並及時介入,重大暴力事件是有機會預防的,以下為防範3大重點。

搬離原生家庭、爭奪孩子照顧權或金錢糾紛,可能讓施暴者原本累積的壓力與怨恨迅速升高,應做好準備再離開。

嚴重暴力事件前,可能會有徵兆,例如容易因小事暴怒、對某位家人產生固定的怨恨,把問題都怪罪於對方、常說「大家一起死」等極端言論,此時,要有警覺心,必要時申請家暴令。

如果家庭關係已經惡化,接送孩子時,最好有第3人陪同或約在公共場所,許多重大家庭悲劇並非一時衝動,而是長期壓抑、衝突累積,加上施暴者情緒失控及受害者缺乏求助所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2026/07/29 12: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2114-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