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結婚40多年走到盡頭翻臉 名醫師怒控妻子掏空3200萬

結婚40多年走到盡頭翻臉,名醫師怒控妻子掏空320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名醫師與妻子結婚42年,婚後由醫師專心執業賺錢,妻子則負責家務與家庭財務管理,沒想到多年婚姻最終因財產問題全面決裂。醫師指控妻子長年擅自提領、挪用其存款逾3200萬元,甚至利用他的名義辦理貸款,害他工作30多年卻負債累累,因此提告離婚,並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及消費寄託款等共逾2100萬元。

判決揭露,男醫師阿志與妻子小晴(均化名)於1983年結婚,婚後未另訂夫妻財產制。阿志主張,自2000年開始視力逐漸惡化,原可提早退休,但妻子仍不斷向他索取生活費,他只能四處兼診,在在多個縣市奔波看診,賺取收入維持家庭開銷。

阿志表示,直到2023年才驚覺小晴長年持有自己的提款卡、存摺及印鑑,不但將帳戶資金提領殆盡,還以他的名義辦理250萬元貸款,再將貸款匯入小晴自己帳戶。他指控,在事情曝光後,小晴仍連續透過ATM提領45萬元現金,讓自己辛苦數十年積蓄幾乎歸零,因此,提出刑事告訴及離婚訴訟。

此外,阿志也主張,小晴婚後沒有固定工作,卻陸續購入多間房產及汽車,名下資產增加近3000萬元,而自己反而因貸款及債務陷入經濟困境,因此,除了請求離婚,也要求返還部分不當得利及寄託保管的薪資。

小晴表示,婚後一直在家相夫教子,家庭採取「丈夫賺錢、妻子管帳」模式,阿志主動將存摺、提款卡及印章交由她保管,授權她負責家庭生活等費用及各項投資理財。阿志多年來重大眼疾住院、接受多次眼科手術,都是她陪同照顧,甚至持續安排回診、領藥及生活起居,否認有侵吞財產情事。

法院審理後發現,夫妻雙方對婚後財務管理方式認知不同,但從兩人多年對話紀錄、轉帳資料及兒子證詞可看出,家庭確實長期由妻子負責管理收支,阿志也曾多次請小晴代為轉帳給母親及弟弟,顯示小晴管理帳戶並非毫無授權。

法官因此認為,阿志雖主張小晴盜領存款超過3247萬元,但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小晴逾越授權範圍,也無法證明雙方曾成立所謂薪資消費寄託契約,因此500萬元不當得利請求及652萬餘元寄託款返還請求均遭駁回。

法院指出,夫妻自2017年至2019年間起感情已逐漸淡薄,之後長期缺乏情感交流與共同生活,財產糾紛爆發後彼此更完全失去信任,即使小晴曾照顧阿志就醫,也無法挽回婚姻基礎。法官認定,雙方婚姻已出現無法修復的重大破綻,且並非僅一方可歸責,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准離婚。

至於財產部分,法院重新計算雙方婚後剩餘財產,認定阿志剩餘財產約97萬餘元,小晴則約2725萬餘元,差額2626萬餘元,依法平均分配後,判決妻小晴應給付阿志1313萬1165元及法定利息。

2026/07/28 07: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001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