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婚姻破裂床邊爆拉扯! 妻控妨害睡眠 法官這麼判

台中一名男子被控為了逼妻子談離婚,妨害她睡眠與休養權利,涉嫌家暴強制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妻子躺在床上拒談離婚,丈夫上前拉棉被、扯雙腳,硬要她起來面對,這場床邊爭執戲碼竟一路鬧進法院!台中一名男子被控為了逼妻子談離婚,妨害她睡眠與休養權利,涉嫌家暴強制罪;不過法院認為,雖然男子確實有動手拉扯,但未造成傷勢,爭執也不算激烈,對妻子行動自由的侵害相當輕微,最終判決丈夫無罪。

判決指出,被告與妻子原為夫妻,兩人因婚姻破裂,長期為離婚條件無法取得共識。114年8月9日上午9時40分許,男子在台中大雅住處主臥室內,再度想和妻子商談離婚後續事宜,但妻子當時躺在床上休息,拒絕與他對話。

檢方指控,男子見妻不願理會,竟強行拉扯覆蓋在她身上的棉被,接著又扯她的雙腳,逼她無法繼續躺床休息,已妨害妻子的睡眠及休養權利,因此依《刑法》強制罪起訴。

男子在法院坦承,當天確實有拉棉被及妻子雙腳,但否認是要限制妻子的自由,辯稱只是想和她談清楚離婚問題,當時雙方確有爭執。辯護人則主張,拉扯行為雖然不妥,但情節輕微,仍具社會相當性,尚未達到強制罪程度。

法院勘驗現場錄音發現,夫妻當時曾出現「走開,你不要弄我」、「妳不要推,我把妳拉下來,等一下掉下去」、「我幫妳擦掉」等對話,現場也因拉扯導致床邊水杯濺出。不過卷內沒有證據顯示妻子因此受傷,雙方未成年子女也證稱,案發時並未聽見奇怪聲響或激烈爭吵。

法官認為,強制罪並非只要有拉扯、推動就一定成立,仍要判斷手段是否已達相當程度,足以壓制對方意志或妨害自由,並具社會倫理上的可非難性。本案男子雖拉扯妻子棉被及雙腳,但未造成傷害,時間與力道也無證據顯示特別激烈,客觀上難認已嚴重限制妻子的活動自由。

法院另指出,兩人當時正因婚姻破裂及離婚問題爭執,案發後數日還曾就丈夫與第三者外遇問題簽署和解書,可見整起事件確實源自婚姻衝突。綜合當時目的、手段及結果,男子行為雖不值得鼓勵,但對妻子自由侵害程度甚輕,尚未達刑事處罰門檻。

台中地院因此認定,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男子主觀上具有妨害妻子行使權利的犯意,也無法證明其行為達到強制罪程度,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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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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