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媽媽怕被查封借名保房產 長子喊「不還了」還想留給姪女

媽媽怕被查封借名保房產,長子喊「不還了」還想留給姪女,法官判決必須返還。(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阿秀因擔心次子涉入刑事案件,名下房產可能遭受波及,3年前將兩戶房地以「贈與」方式過戶給長子阿揚(均化名),但同一天又辦理信託登記,由自己繼續管理、控制房產。不料,事後她發現阿揚在外積欠不少債務,擔心房產再度陷入風險,因此,終止借名關係並提告要求返還。

判決指出,阿秀主張,兩戶房地實際出資及所有權人一直都是自己。2022年因次子涉刑案,擔心名下不動產可能受到牽連,才在代書建議下,以贈與名義登記到阿揚名下。但避免阿揚任意處分,她在同一天辦理信託登記,由自己擔任信託所有權人。

阿秀頂是,之後就一直由她管理、使用,希望等風波過後再處理產權。後來卻發現阿揚在外負債累累,若繼續維持借名狀態,房產恐遭債權人追償,因此,決定終止借名契約,要求將房產返還。

對此,阿揚則否認借名登記,強調母親既然是以贈與方式辦理過戶,就代表房子已屬於自己,不可能再移轉回母親名下。他並透露,母親其實是擔心弟弟的刑事案件影響房產,所以才辦理過戶,而他願意把房子轉給姪女,但不願再移轉給母親。

法院審理時,承辦房產過戶的代書出庭作證,還原當時辦理經過。他表示,阿秀當時因次子涉嫌擔任詐欺集團車手遭查辦,擔心名下財產受到波及,雖然他曾解釋未必會受影響,但阿秀仍堅持辦理過戶。

代書指出,由於阿楊沒有能力支付買賣價金,因此最後採取贈與方式辦理移轉;然而,為了防止阿揚日後拿房產設定抵押或貸款,他同時建議辦理信託登記,由阿秀繼續掌控房產,因此房屋雖登記在阿揚名下,實際管理、使用權始終仍掌握在阿秀手中。

法院也查明,兩戶房屋至今均由阿秀居住、管理,阿楊亦坦承,自己並未實際占有或使用房產,甚至曾向法院表示,「我沒有一定要這間房子」,只是希望將來能保留給姪女。

法官認為,從房產移轉、同步辦理信託登記的過程,以及代書證詞、雙方陳述等證據綜合判斷,可以認定阿秀並無真正贈與房產給阿揚的意思,而是基於對長子的信任,暫時借用其名義登記,以規避當時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符合實務上「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

法官指出,借名登記契約一旦終止,登記名義人已無繼續保有房產所有權的法律依據,因此,阿楊應將兩戶房地所有權移轉返還母親。法官另提醒,目前兩戶房產仍維持信託登記狀態,因此待本案判決確定後,阿秀仍須先依法終止信託關係,將產權回復至阿揚名下,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才能完成返還程序。

2026/07/27 08: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700001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