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南前議長竊佔土地!點頭「倒土石填平魚塭」地主氣炸 結果慘了

台南市議會。(中時資料照)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方金海爆竊佔土地!他明知3筆魚塭土地17年前就遭法拍易主,卻仍同意清運業者免費傾倒大量土石方,將整片魚塭填成平地,新地主巡視時氣炸提告。法院近日審結,方男犯後否認犯行、未積極回復原狀,依竊佔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位於安南區的3筆魚塭土地,原由方金海及其配偶、妻姊等人持有,由方實際管理,但在民國96年間該批土地就遭法院拍賣,分別由鄭姓與王姓地主拍定取得所有權。113年7月間,方金海得知仲介在尋覓傾倒土石方的場地,抱持著就算把土石倒在別人的土地也無所謂的念頭,輕率同意對方免費把土石方倒在本案土地。

隨後,清運業者經通知自同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止,頻繁派遣車輛載運大量土石方前往傾倒,將整片魚塭全部填平增高,面積共4040.66平方公尺。新地主巡視驚見魚塭變平地,氣得蒐證提告。

方金海審理時辯稱,當時帶仲介看現場,有強調水溝南邊的土地已被拍賣走「無法作主」,是仲介等人自作主張,並聲稱先前在警詢及地檢署承認指使倒土石是因為「頭昏昏的」,才順著警方話語陳述。其律師更主張土地拍賣後始終未點交,方仍保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不構成竊佔。

不過,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方金海曾任議長,妻子開代書事務所,可知其並不是缺乏社會生活或與公部門交涉經驗的人,不可能成為「任由警察擺布的無知市民」,其於警詢時清楚說出土地被拍賣的過程,臨庭翻供純屬脫罪卸責之詞。

法官強調,地主取得土地已17年,在填土過程中曾到場錄影抗議,絕非未行使管理權;台灣社會極重視不動產的擁有與管理,舉凡在自己或他人土地上興建房屋與工作物、種植作物乃至於傾倒廢土,都必須確認具合法的權利,方男擅自授權他人大規模填平魚塭,具有不法竊佔他人土地的不確定故意與不法所有意圖。

法官審理表示,該土地遭大量土石方掩埋填平,這種情況對地主而言,簡直是飛來橫,且方金海犯後從原本承認轉為否認,調解時還考量成本,只願意清運土石方裡的「廢棄磚石」,而非回復原狀。審酌其年齡與生活狀況後,日前依竊佔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且不予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7/25 09: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500109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