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開出保養廠就漏油!害3騎士慘摔 法官「這理由」判他賠

基隆一名徐姓車主,日前開車到修車廠保養換機油,沒想到車才開出保養廠沒多久,機油濾清器竟然脫落,大量機油沿路狂洩,導致後方3名機車騎士接連慘摔掛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一名徐姓車主,日前開車到修車廠保養換機油,沒想到車才開出保養廠沒多久,機油濾清器竟然脫落,大量機油沿路狂洩,導致後方3名機車騎士接連慘摔掛彩。事後警方依「車輛機件脫落致人受傷」開罰,並吊扣駕照1年。徐男喊冤強調是保養廠老闆沒裝好,自己根本不知情,不該受罰。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後,不採信他的說法,判他敗訴。可上訴。

這起離譜的漏油事故,發生在114年10月2日上午11時許。當時徐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一帶,車輛底盤突然開始大量滲漏機油,長長油漬蔓延路面,儼然成了「機車殺手」。短短10多分鐘內,接連有3名機車騎士行經該路段時,因路面溼滑失控,連人帶車重摔在地,3人全都受到擦挫傷。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查,才揪出肇事元凶就是徐男座車,隨即依法舉發。

徐男收到紅單後大呼冤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天上午才剛把車開進修車廠更換機油及濾清器,是修車廠老闆施工有瑕疵,沒把濾清器鎖緊,才會半路脫落。他氣憤表示,自己信賴專業,把車交給車行處理,根本不知道車子會漏油,更沒料到會害騎士摔倒,認為自己沒有故意或過失,不應受到吊照處分。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車輛剛從保養廠出來,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汽車駕駛人上路後,就有責任確保車輛機件、設備穩妥,這個義務不會因為剛保養完就打折。法官指出,徐男雖然沒有專業能力檢查濾清器是否鎖緊,但至少在行駛途中,可以透過後照鏡留意車輛有無異常漏油情況。換句話說,他「應該注意、也能注意,卻沒注意」,因此主觀上就算不是故意,也已經構成過失,無法免責。

法官強調,徐男事後與車行老闆一起賠償3名騎士共1萬2千元達成和解,那是他與車行間的民事賠償問題,與行政法上的處罰是兩碼事。最後,法院認定台北市區監理所吊扣駕照1年、並命參加道安講習的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徐男之訴。全案可上訴。

2026/07/24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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