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賣場提供的免費冰塊,並非無限取用。 示意圖/ingimage
炎炎夏日,許多民眾去超市採買生鮮食品時,會順手取用店家提供的免費冰塊。但是,如果拿著自備的保冷箱狂裝,甚至被店員勸阻仍不理會,這樣的行為便可能觸犯「竊盜罪」。據日媒「FINANCIAL FIELD」報導,超市製冰機提供的冰塊,是為了讓顧客能在回家途中,維持購買的生鮮肉品或冷凍食品的品質。儘管標榜「免費取用」,但這些冰塊依舊是店方管理的財產,並非無主物。
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拿超過幾公斤就算違法」,所謂的上限屬於「常識範圍」與店家的規定。合理的取用量應與購買的商品數量成正比,例如只裝一兩袋店家提供的塑膠袋。此外,許多超市也會明文公告「每人限拿一袋」、「僅限購買生鮮食品者取用」或「請使用店內提供的袋子」,顧客都必須嚴格遵守。
如果顧客拿冰塊不是為了保鮮剛買的食材,而是為了帶回家私用,或是裝滿自備的大型保冷箱準備去烤肉、釣魚,這就完全超出了店家的服務目的。尤其是當店員出面提醒「請在常識範圍內取用」時,店方的意願已非常明確。若顧客無視警告繼續狂裝,便會被認定是「違背店家意願強行拿走財物」而可能構成竊盜罪。
過去在日本,就曾有民眾因為狂撈12公斤的免費冰塊,最後依竊盜嫌疑遭逮捕。店家的免費服務需仰賴消費者的公德心才得以持續,若因為私人用途需要大量冰塊,最安全的做法是直接花錢購買市售的衛生冰塊,切勿因為貪圖免費而吃上官司。
2026/07/22 08: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12/964069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