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透過網路結識未成年少女,兩人在電影院包廂、中央公園公廁連續發生性行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一名男子阿紘(化名)帶著15歲女網友小涵(化名)前往包廂式電影院及中央公園公廁激情大戰,過程中還兩度拿手機錄下私密性影像;小涵父親發覺後憤而報警。法院日前審結,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阿紘有期徒刑1年3月。
檢方起訴指出,阿紘與涵涵為網友關係。114年11月15日下午12時許至2時許,阿紘約小涵見面,他明知對方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心智發育尚未健全,亟需國家社會加以保護,仍帶著小涵前往高雄某電影院的隱密包廂內,後來轉戰到中央公園公共廁所內,連續激戰2次得逞。
不僅如此,阿紘在纏綿之際,居然未經小涵同意,拿起手機錄下2段性行為畫面,事後把影片轉給對方。全案經小涵父親訴由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報告偵辦。
阿紘坦認犯行,其辯護律師則強調阿紘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希望能爭取緩刑機會。
高雄地院審理,阿紘使小涵承受性影像外流風險,危害甚鉅,更對社會風氣造成負面影響。惟念及阿紘積極與告訴人洽談調解、賠償,然因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而未能成立,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自述智識程度、職業與家庭經濟等一切,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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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12: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800155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