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期貨》期交所調高華新科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係華新科(2492)經證交所於115年7月1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5年7月16日至115年7月29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7月17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5年7月29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2026/07/17 08: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7001131-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