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連鎖醫美診所針孔偷拍案,新北地檢署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等人。(中時資料照片)
愛爾麗集團涉偷拍震撼全台,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常如山、求重刑14年,新北地院裁定6月26日起常羈押3月,他提抗告說,坦然面對司法,承擔相對應的民刑事責任,並願與受影響之消費者及被害人和解,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洽談和解可以委由律師或愛爾麗集團的其他主管出面處理,難認因羈押而影響他與被害人和解,駁回抗告、羈押3月確定。
常如山說,他歷經此事後已深切檢討、亟欲改善,並坦然面對司法,承擔相對應之民刑事責任,並願與受影響之消費者及被害人和解。原審羈押他,恐過度限制他之人身自由及防禦權,而與比例原則有違,也將使他難與被害人洽談和解。
她還說,他長期投身公益,曾捐贈各式消防災情勘查車、勤務指揮車、救護車予各縣市政府;建造救生船艇,協助海上救難;捐助弱勢與偏鄉;長期投入資源支持警政、防範詐騙等,他深知其就公司內控與法遵機制之缺失責無旁貸,願盡一切努力取得被害人諒解,請審酌他素行良好、積極配合、以其他強制處分手段已足確保本案之審理等情,撤銷原裁定,更為適法之處分,他必當配合司法程序。
高院認為,常如山是否長期投身公益、捐贈物資、參與防範詐騙等節,與他是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之判斷,無必然關聯,他欲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尚非不得委由其辯護人或愛爾麗集團之其他主管出面處理,難認係因羈押而影響其與被害人和解,駁回抗告確定。
2026/07/16 12:1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34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