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河鄉農會原遭罷免理事一方16日持法院一審判決書到場,主張罷免決議經判決無效,要求恢復理事職權並參與理事會。(蕭嘉蕙攝)
東河鄉農會16日召開理事會聘任總幹事,6名原遭罷免理事要求參與會議,與農會人員僵持,警方到場維持秩序。(蕭嘉蕙攝)
東河鄉農會16日召開理事會完成總幹事聘任,新任總幹事為李采霞(右)。(蕭嘉蕙攝)
台東縣東河鄉農會6名理事罷免案,雖經法院一審判決罷免決議無效,農會提起上訴,並於今(16)日召開理事會辦理總幹事聘任。6名原遭罷免理事到場要求參與會議,但農會認定判決尚未確定、拒絕其入場,雙方各執一詞;台東縣政府則表示,依據農會相關法規及行政程序,會議得以進行。
東河鄉農會今年3月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臨時會,表決通過罷免余李月、王甫寬、黃新泉、康忠永、李世民及古林美玲等6名理事,法院日前一審認定罷免程序違法,判決罷免決議無效,4名遞補理事與農會間的委任關係亦不存在。農會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東河鄉農會今日上午召開第20屆理事會第7次會議遴選總幹事。6名原遭罷免理事全數到場,主張法院一審判決罷免決議無效,依法應恢復理事職權,有權出席並參與表決。不過,農會人員在會議室外表示,因農會已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尚未確定,6人未列入本次理事會出席名單,因此不得進入會場。
王甫寬質疑,理事會共9席,他在內等6人被排除後僅剩3席,「理事會至少要5席才達過半數,法院一審已判決罷免決議無效,為何還要阻擋我們?」
雙方在會場外僵持不下,台東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黃奇明到場督導表示,由於一審判決尚未確定,縣府依《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及相關行政程序辦理。若當事人對主管機關作法有疑義,可循正式程序提出書面意見,縣府將依法回覆。
2026/07/16 13: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57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