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廣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相關規定,一股都不能有,擋住不少投資案,甚至連勞退等政府四大基金都不能投資上市櫃的有線電視業者。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3日討論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修正草案,將「一股」都不能有,放寬至持股上限「1%」。業界解讀,此舉解開大多數系統業者的投資人緊箍咒,台灣大(3045)也可望合法合併凱擘!
根據交通委員會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修正草案,政府、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各別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逾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業界解釋,此舉將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持股上限放寬到直間接1%。
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已經通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仍須通過二讀、三讀,待三讀通過後,法案才會正式上路。
日前《衛星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頻道業者)已經將黨政軍退出媒體持股上限放寬為1%,今日交通委員會通過則是有線廣播電視法(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凱擘、中嘉、TBC、台數科、大豐電等)放寬為1%。
業界分析,掙脫黨政軍條款,對頻道產業、有線電視系統營運商意義重大,過往黨政軍持股不僅一股都不能有,且追溯無限的上層、上上層、上上上層股東,從DNA都不能有,「卡住」不少投資案,中華電信、台灣大,甚至台塑集團投資案都曾受阻。
政府四大基金投資上市櫃公司為常態,黨政軍條款等同限制所有上市櫃公司都不能投資頻道及有線電視系統。十多年前中華電信、台達電投資愛爾達電視,被迫撤股;台灣大原本規劃併購凱擘,也因黨政軍條款,撤案改由富邦集團暨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個人投資;台塑集團要收購八大電視,也因黨政軍條款受挫;「被投資」的頻道(緯來、momo親子)及系統業者(台灣大旗下觀天下)被NCC開罰。
日前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參加台灣大股東會後接受媒體採訪,面對媒體詢問黨政軍退出媒體鬆綁後,是否以台灣大庫藏股收購凱擘。對此蔡明忠並未直接回答,但也沒有否認。
他笑稱,媒體對於庫藏股運用可能比我們還有想像力,同時也重申,營收要持續成長(衝兆元營收、兆元市值),要有登高山的勇氣與想像。
2026/07/13 15:2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62475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