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贈與、千萬土地都給了,收養64年決裂!養女喊「不是我媽媽」,憤而訴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維持長達64年的收養關係,最終仍因長年累積的怨懟與衝突畫下句點。一名高齡80多歲的養母控訴,自幼收養的女兒不但長期否認母女關係、言語羞辱,甚至揚言要殺害她,還要求支付2000萬元才願意同意終止收養。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親情與信任已徹底瓦解,符合《民法》所稱「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裁定准予終止收養。
判決書指出,養母阿琳表示,養女小芬(均化名)出生僅4個月即由她收養,數十年來視如己出,含辛茹苦扶養成人,陸續贈與土地、金錢等財產,希望共享天倫。然而,小芬卻多次對外表示阿琳不是自己的母親,甚至聲稱維持收養關係只是為了將來繼承財產。
阿琳主張,她曾於1990年贈與小芬一筆土地,該土地後來出售價格高達1000萬元,又曾給付出售土地所得中的105萬元現金,但小芬不僅毫無感恩之意,反而多次羞辱她,甚至表示對她懷恨超過60年,還曾透過電話揚言要殺害她,讓她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
此外,阿琳指出,自己晚年因脊椎病變行動不便,小女兒又罹患癌症接受化療,養女明知家中狀況,卻搬離住處,未善盡照顧責任,雙方早已沒有親子間互相扶持與關懷。她希望透過協議終止收養,但小芬卻開價2000萬元才願意同意,令她忍無可忍,因此,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對此,小芬否認所有指控,表示自幼曾由家族其他長輩照顧,因此,一直以不同稱呼區分生母、養母及其他長輩,並非否認親子關係。她也強調,自己因工作長年在外,仍曾在疫情、地震及養母住院期間主動關心,還曾到廟宇替養母祈福、點燈,希望她身體健康,並未遺棄或惡意對待養母。
法院審理期間,家事調查官深入訪談雙方及多名家屬,調查結果顯示,小芬曾多次對外表示「大媽才是我的媽媽」、「她不是我媽媽」,也曾說出「恨長成大樹」、「不可能只恨40年」等語,反映對養母長年存在深刻怨懟。
調查也發現,雖然小芬主張曾協助家務及照顧,但家庭主要照護工作長期由妹妹承擔,雙方對彼此付出的認知差距極大。此外,多名證人證稱,小芬曾提及若終止收養,希望獲得高額金錢,甚至有「2000萬元打八折」等說法,調解期間仍以鉅額補償作為條件,最終協議破局。
法官指出,《民法》第1081條規定,若養親子間因重大事由,導致感情與信賴關係已無法恢復,法院得宣告終止收養。綜合判斷後,已可確認雙方長期失和,養女搬離家中後幾乎沒有聯繫,養母更明確表示不願再視對方為女兒,家庭其他成員也普遍認為雙方已無修復可能。
法院認為,雙方衝突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多年累積的情感裂痕,加上互不信任、欠缺親情交流,收養關係已形同名存實亡,足以構成《民法》第1081條所稱「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因此,法院裁定,准予終止收養關係。
2026/07/13 14: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300121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