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北市精舍命案,擔任精舍負責人的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 民國113年不滿精舍蔡姓女會計,指示信徒用殘忍的手段虐死蔡女,一審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提訊羈押中的王男(中)(林偉信攝)
喧騰一時的北市精舍命案,擔任精舍負責人的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 民國113年不滿精舍蔡姓女會計,指示信徒用殘忍的手段虐死蔡女,一審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提訊羈押中的王男(中)(林偉信攝)
喧騰一時的北市精舍命案,擔任精舍負責人的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 民國113年不滿精舍蔡姓女會計,指示信徒用殘忍的手段虐死蔡女,一審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提訊羈押中的王男,檢方主張一審量刑過輕,且強制罪不另為無罪部分應改判無罪,王男則主張應駁回檢方上訴。
王的律師答辯時表示,王仍主張無罪,請求法院查明被害人的真正死因,並對發生本案表示遺憾,王在道義上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補償的民事和解,請求法院准予交保。
115年7月13日下午兩點半,台灣高等法院受理王江鎮涉及傷害致死罪等上訴案件,承審法官提訊王江鎮進行第一次準備程序,他仍主張無罪,請求法院查明被害人的真正死因,並對發生本案表示遺憾,他在道義上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補償的民事和解,請求法院准予交保。
王江鎮在30年前開設佛學講座、課程,並成立宗教團體,信徒、學生都將他視為精神導師,尊稱為「仁波切」、「上師」或「傳承」,高度遵從其指示,這個宗教團體如果認為信徒、學生有缺失時,就會發起「研討」,過程中多人包圍、指責、辱罵,甚至有肢體接觸的強制動作行為。
王江鎮因認蔡女處理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有疏漏,又接獲其他信徒指她脾氣、情緒、態度不佳,113年7月23日晚間,王發動「研討」她,以拉、扶、壓、踢方式強制她下跪磕頭,致她頭臉、身體、四肢多處撞擊地板,雖體力不支倒臥在地,信徒仍再以拖拉方式將她拖出並甩摔在馬路上,有人毆打、有人用雨傘刺戳,最後蔡女被凌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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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300273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