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法槌下的仁慈-1》重點不在法律條文 而是你眼前的人

法蘭克.卡普里歐法官在書中指出,法官一職的重點,在於案件當事人和他們的生活,而不是我自己。我以為的「秉公處理」實際上造成的傷害可能比幫助更大。那還算得上什麼正義?(圖:shutterstock/達志)

輟學父親給法學院兒子的震撼教育:不是只有依法行政,而是判決如何影響被告的家庭?

在我即將從小學六年級畢業時,有一天,我帶著一本簽名紀念冊回家。那年代,六年級生還沒有正式的畢業紀念冊,我們每個人都會自己準備一本簽名冊,請老師和同學在上頭簽名留言。

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跑去找父親,請他在簽名冊上簽名。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父親肯定已經疲憊不堪,只想坐下來好好休息。然而在那當下,讓我深感意外的是,他並沒有像學校裡的其他人那樣,隨便翻開一頁空白頁簽名了事。

他接下來所做的事,成了我一生中,最具意義且影響最深遠的時刻之一。他接過那本簽名冊後,專注地低頭凝視了我好一會兒。我完全被他的目光吸引住了,看得出來他正在思索著什麼,忽然間,他神情轉而異常嚴肅。隨後,以極其慎重且充滿真誠的態度,不僅在本子上簽了名,還用他那不算工整的筆跡,親手為我寫下這樣一段話:

前路寬廣。雖然這條漫漫長路崎嶇難行,充滿險阻,但我知道你會帶著尊嚴,昂首闊步地走下去,直到完成最高學習。

父,安東尼奧.卡普里歐二世 筆

我父親沒讀過幾年書,卻擁有詩人的靈魂。這段話我讀了不下千遍,字字句句至今仍深深觸動著我的心,而我也依然努力讓自己活成他的驕傲,不辜負他對我的厚望。

要在那條寬廣卻充滿艱難險阻的漫漫長路上穩步前行,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只道德指南針。沒有人教我該怎麼做個有道德的人,我是透過觀察他人學習而來的,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我父母所樹立的好榜樣;而同樣深具影響力的,則是從身邊那些缺乏堅強道德準則的人身上所學到的警示。

我上任法官的第一天,父親就坐在台下看著。塔伯從未缺席過我的任何一場摔角比賽,當然更不可能錯過我坐上法官席的第一天。在我審理的第一批案件中,有位女士因為積欠了數百美元的停車罰款而到庭。

「反正我不付,」她對我說,「我付不起。我就是沒錢。我還有孩子要養。我付不起,就這樣。」

我說,「好吧,那我們幫妳辦理分期付款,」但是她態度很強硬,口氣也很不客氣。她說,「隨便,反正我一毛錢也不會付。」

我不喜歡這位女士如此無視公權力,而我的職責就是執法。或許我對她的態度比應有的嚴厲、粗暴了些。我說,「如果妳不繳罰款,妳的車輪就會被上鎖。」而她仍堅持絕不繳錢。

「那就這樣吧,」我說,「沒必要再討論下去了。」我敲下法槌,接著審理下一個案件。

庭審結束後,父親走進我的議事室。我問,「爸,我表現得怎麼樣?」

他看起來並不開心,眉頭深鎖。

「那個女人,」他指的是那位不肯繳交停車罰款的女士。「她有孩子。」

「爸,」我說,「她簡直不可理喻,根本不聽勸,而且很不尊重人。」

「她是態度不佳,」他說,「那是因為她很害怕,情緒低落。她身無分文,還有孩子要養,法蘭基。」他對我說,「你鎖了她的車,她的孩子要怎麼去上學?她要怎麼去採買家人的生活用品?」

那天父親離開後,我感到筋疲力盡,心裡空蕩蕩的。父親讓我意識到自己應該進一步想想被告以及他們的生活處境,而不是糾結於他們帶給我的感受。法官一職的重點,在於案件當事人和他們的生活,而不是我自己。我以為的「秉公處理」實際上造成的傷害可能比幫助更大。那還算得上什麼正義?

那是我任職法官的第一天,至今我仍時常想起。那天,在我的議事室裡,連八年級都沒讀完的塔伯教會我如何當一名法官,那遠比我在法學院四年以及擔任律師二十五年間所學到的一切還要多。他給了我最深刻實用的司法智慧,迅速引領我走上正途。他教會我的一堂課是:身為法官,重點不在法律條文,而是你眼前的那個人。

自那之後,我總是努力去了解當事人的真實處境,並審慎思考自己的裁決會如何影響他們個人,甚至連帶影響他們的整個家庭。(三之一,摘自時報出版《法槌下的仁慈》)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

《法槌下的仁慈:最暖法官如何用慈悲、尊重與理解扭轉人生》(時報出版)

2026/07/12 09: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200003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