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年驚見前夫「一家三口」照!一算孩子年紀超崩潰,憤而提告兩人連帶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張社群網站上的全家福照片,意外揭開多年婚外情真相。一名女子與丈夫離婚1年多後,偶然在Instagram看見前夫,與另一名女子及男童出遊的照片,細算孩子年紀後赫然發現,男童早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就已受孕、出生,驚覺前夫婚內外遇且育有一子,憤而提告兩人連帶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女子小雯與男子阿至於2007年結婚,雙方因長期感情不睦,於2023年協議離婚。直到2025年初,小雯瀏覽Instagram時,看到前夫親屬分享出遊照片,赫然發現阿至懷抱一名約2、3歲男童,身旁則站著女子小妍(均化名)。
由於照片顯示一家三口互動親密,小雯依孩子外觀推算年齡,認為若是在離婚後才交往、生育,時間上根本就無法吻合,因此,確認兩人早在婚姻存續期間即發展婚外情,甚至已生下一名兒子。小雯表示,自己直到離婚後才得知遭背叛,多年婚姻因此徹底瓦解,也讓她深受打擊,長期接受身心科治療及心理諮商。
庭審時,阿至與小妍雖然承認,兩人自2021年開始交往,且育有一子,但辯稱阿玉與小雯離婚是因長期感情不睦,與第三者無關;兩人也主張離婚協議已約定彼此互不干涉婚嫁,因此,不存在配偶權問題。小妍另辯稱,阿至告訴她已經離婚,因此誤信對方單身,不知道自己介入他人婚姻。
不過,法院並未採信。法官指出,雙方均承認2021年便開始交往,而當時志宏與雅雯婚姻仍然存續,且仍共同居住。更重要的是,欣妍早在多年以前便因工作認識夫妻二人,甚至曾到兩人住處做美甲,對志宏已有配偶一事並非毫不知情。
法院認為,小妍身為具有工作經驗的成年人,若真相信對方已離婚,理應稍加查證婚姻狀況,而非完全憑片面說法即與對方交往、生育。尤其兩人自2021年開始交往,距離正式離婚仍相隔一年多,小妍又未曾確認婚姻狀態,其「誤認已離婚」的說法與一般常情不符,因此不足採信。
法官表示,婚姻關係建立於夫妻互負忠誠義務,阿至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小妍發展親密關係,甚至共同生育子女,已遠遠超越一般男女正常往來,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構成對配偶權的重大侵害。
至於慰撫金金額,法院審酌,外遇持續時間、婚外生子情節、雙方身分及經濟狀況,以及小雯因此長期接受身心科治療、心理諮商等情形,認定精神痛苦程度重大,判決阿至與小妍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及法定利息。
2026/07/10 16: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117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