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巴威掀巨浪還硬闖!宜蘭6人「追浪釣魚」 恐吞25萬罰單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今(10日)在南方澳、烏石港等地,接連查獲6名民眾冒險闖入管制區觀浪、垂釣,當場依法舉發。(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今(10日)在南方澳、烏石港等地,接連查獲6名民眾冒險闖入管制區觀浪、垂釣,當場依法舉發。(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今(10日)在南方澳、烏石港等地,接連查獲6名民眾冒險闖入管制區觀浪、垂釣,當場依法舉發。(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中度颱風巴威步步逼近,宜蘭沿海風浪明顯增強,縣府災害應變中心提升一級開設,並公告海岸、港區等危險區域列為警戒區,禁止民眾進入,沒想到仍有人把警告當耳邊風!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今(10日)在南方澳、烏石港等地,接連查獲6名民眾冒險闖入管制區觀浪、垂釣,當場依法舉發,最高恐面臨25萬元罰鍰。

受到巴威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東北部海象逐漸惡化,岸邊浪勢洶湧,稍有不慎恐遭瘋狗浪捲入海中。海巡人員加強沿岸巡查,今天分別在宜蘭縣南方澳內埤沙灘、後埤沙灘、烏石漁港及桶盤堀漁港等4處警戒區,發現共有4男2女無視禁令,仍前往岸際觀浪或在港區垂釣。

海巡人員發現後立即上前勸離並依法告發,其中在內埤沙灘遭查獲的2名民眾,一度對舉發程序表達異議,甚至拒絕簽收違規通知書。經海巡人員會同警方到場說明相關規定後,最後仍完成開單程序,後續將函送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裁處。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5條規定,若民眾不遵守災害應變中心公告的限制或禁止事項,經認定符合裁罰要件,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換句話說,颱風天一時貪看巨浪、想甩竿釣魚,不只可能賠上性命,還可能換來一張高額罰單。

海巡署北部分署提醒,颱風期間海象瞬息萬變,看似安全的岸邊也可能突然遭大浪侵襲,地方政府公告警戒區並非「建議不要去」,而是具有法令效力的管制措施,呼籲民眾切勿前往海岸、港口觀浪、戲水或垂釣,避免讓自己陷入危險,也增加救難人員負擔。

2026/07/10 19: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330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