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蔣姓襄理無奈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温予菱攝)
中聯致癌毒油案持續擴大,台中地檢署大動作前往中聯等6 處所執行搜索,並帶回被告11人,其中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沖遭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10人分別諭知50萬元、1000 萬元至2000 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候傳。中聯蔣姓襄理無奈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檢方約談被告即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松、總經理余○冲、廠長陳○榮、品研課副課長陳○龍、福壽公司董事長洪○昆、總經理趙○強、協理顏○鉉、副理黃○豪、福懋公司董事長吳○澄、總經理張○賓、泰山公司董事長劉○龍等11人,暨證人即案關公司人員等13人到案說明。
檢方今表示,認被告11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 項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即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冲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10人,則分別諭知50萬元、10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候傳。
中聯蔣姓襄理表示,非常無奈,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其他不便多說。
2026/07/10 12: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186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