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士陳敏政吸收台商當共諜判3年8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退役中士陳敏政、台商胡繼堯民國108年被吸收為共諜,2人到金門與金防部劉姓少將合照再傳給大陸武警,證明已成功接觸高階將領,陳賺得「工作費」1萬美元。一審將陳判刑4年,另依國安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胡則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刑8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依違反國安法判陳3年8月徒刑,胡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曾在陸軍某機械化師戰車營任中士車長的陳男,107年退役後一度前往大陸經商,因而認識大陸公安部武警,在對方要求下,同意為其打探軍隊消息。
陳後來與在台灣某海運公司擔任顧問的胡男,分別透過各自人脈,企圖刺探國軍軍情,108年8月陳在胡的牽線下,前往金門拜會金防部劉姓少將,2人並合影留念,陳事後立刻將照片傳給大陸武警,以此證明已成功接觸高階將領。
2人後轉往澎湖,拜會澎防部林姓少校,2019年11月,胡要求林協助收集各種國軍情資,林礙於情面未當面拒絕,在網上搜尋到不具機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2份資料給胡,但拒收胡提供的紅包。陳藉此獲得1萬美元的酬勞。
2026/07/09 09:5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900164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