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娃娃太可愛忍不住? 她辯有思覺失調仍遭判拘役20天

女子摸走兩隻娃娃被判拘役20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只偷2隻娃娃也可能換來牢災!高雄一林姓女子走進夾娃娃機店,趁店內無人,偷偷帶走皮卡丘娃娃與猴子娃娃,價值大約1200元。她否認犯案,辯稱監視器中的人不是她,辯護人也以「思覺失調症」作為抗辯,但法院認為精神狀況僅讓她辨識、控制能力降低,還不到「完全失控」可不罰程度,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並須刑前監護1年。

判決指出,林女於113年6月12日上午11時40分許,前往高雄市一間夾娃娃機店,見店內四下無人,竟直接伸手竊取放在機台上的皮卡丘娃娃與猴子娃娃,得手後隨即離開。店家事後發現玩偶不見,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查獲林女。

林女在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沒有拿,監視器畫面中的人也不是她。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畫面中女子的身形、外貌,與警方查獲時拍攝的林女照片相符,且她進入娃娃屋後,未見與他人交談,也沒有支付款項,就將玩偶拿走離開,足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及竊盜故意。

本案另一爭點在於,林女罹患思覺失調症,能否作為免責理由。辯護人主張她無就審能力,但法院指出,林女在準備程序及審判中,均能針對起訴事實答辯;經醫院精神鑑定,也認定她注意力可短暫聚焦並理解鑑定人陳述內容,因此仍具就審能力。

至於犯案當下的精神狀況,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因思覺失調症,受妄想、幻聽與幻視干擾,對真實世界事理辨識及控制自身行為能力低於常人,已達「顯著降低」,但尚未完全喪失。法院因此依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但並未認定她可因此不罰。

法院審酌,林女不思以正當途徑取得所需,任意竊取他人財物,造成店家損失,所為確有不該;但考量她竊盜手段尚屬和平,竊得物品價值不高,犯案時確受精神疾病影響,因此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也就是可繳納2萬元代替入監執行。

不過,法院也認為,林女長期受精神疾病影響,缺乏病識感,若未受規律治療,仍有再犯風險,因此裁定她應於刑之執行前,進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至於未扣案的皮卡丘娃娃、猴子娃娃,均屬犯罪所得,法院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將追徵價額。全案可上訴。

2026/07/08 04: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7004716-260402